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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75284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各类半导体封装材料的开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营业务为引线框架、键合丝等半导体封装材料的制造和销售。
1、冲压、蚀刻引线框架产品:引线框架作为集成电路的芯片载体,是一种借助于键合材料(金丝、铝丝、铜丝)实现芯片内部电路引出端与外引线的电气连接,形成电气回路的关键结构件,它起到了和外部导线连接的桥梁作用,绝大部分的半导体集成块中都需要使用引线框架,是电子信息产业中重要的基础材料。
2、键合丝:公司产品包括键合金丝、键合铜丝,是微电子工业的重要材料,用作芯片和引线、电极丝:公司产品包括黄铜电极丝、镀锌电极丝,主要用于慢走丝精密线切割机床切割模具。
公司产品被广泛应用在航空航天、汽车、绿色照明、IT、家用电器以及大型设备的电源装置等许多领域。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公司主要产品引线框架和键合丝国内市场规模处于领先地位,产品覆盖国内著名的半导体后封装企业。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2019年上半年,受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贸易摩擦等因素的影响,全球经济发展持续下行,国内经济也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随着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入、5G时代的到来,下半年消费型电子需求渐有回升,公司所在半导体材料行业下行速度放缓,市场面逐渐复苏,全年呈现先抑后扬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率领全体员工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稳步推进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和调整,完善公司激励机制,提高公司内部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年度工作计划,紧扣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物联网、智能终端领域等国家战略新兴产业转型升级带来的下游增长需求,通过管理创新和精细化管理,外拓市场,内提质效,持续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制造成本,实现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2019年公司被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评为中国半导体材料十强(首位);被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评为(第三届)中国电子材料行业五十强企业;被中国电子企业协会评为全国电子信息行业优秀企业。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注1]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原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考虑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和自身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对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等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原准则下的“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及财务担保合同。
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注2]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2019年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2019年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列报,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列报;增加对仅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报表项目的调整要求;补充“研发费用”核算范围,明确“研发费用”项目还包括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中删除债务重组利得和损失。此外,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应收利息”、“应付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应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2019年新修订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年新修订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除上述“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的拆分外,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等行项目。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其中对仅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至2019年期初数,对其他会计政策变更重新表述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对于上述报表格式变更中简单合并与拆分的财务报表项目,本公司已在财务报表中直接进行了调整,不再专门列示重分类调整情况。
[注3]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按照规定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2019年1月1日存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采用该准则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注4]新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采用该准则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除对本表列示的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进行调整外,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未对其他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账面价值产生影响。
除对本表列示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进行调整外,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未对其他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的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账面价值产生影响。
(1)本公司金融资产在首次执行日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2)本公司金融资产在首次执行日原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修订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账面价值的调节表:
(3)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修订后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调节表:
根据本公司与上海三岩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三岩公司”)于2019年2月25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将所持控股子公司宁波米斯克65%股权以650万元转让给上海三岩公司,股权转让基准日为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于2019年3月1日收到该股权转让款300万元,于2019年3月25日收到该股权转让款350万元。本公司自2019年4月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0日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20日上午在公司1号会议厅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康定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袁桐女士、彭诚信先生、沈成德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四)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订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9年末总股本 375,28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送红股0 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0 股,共计发放现金红利9,382,100元。
(五)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六)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开展公司审计工作情况的总结评价及推荐意见,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七)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结合下属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2020年度公司拟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含)。担保期限为二年。公司拟继续为全资子公司宁波康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担保期限为二年。
《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八)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办理票据质押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主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拟以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方式向银行申请及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最高余额不超过壹亿伍仟万元整,期限三年。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办理上述抵押融资事项。
根据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拟以房屋JN江南体育、土地资产抵押向相关银行申请固定资产抵押融资,融资额度为 4000 万元,期限三年。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办理上述抵押事项。
(十)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申请不超过贰亿元整的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三年。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新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叁亿元整(包括本外币、票据承兑、开立信用证、开立担保、国际国内贸易融资、远期结售汇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及展期、合同要素变更等其他业务、出口押汇等日常其他贸易融资业务)。期限三年。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办理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
(十一)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康强电子与宁波司麦司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预计2020年度康强电子及其子公司从宁波司麦司采购线圈、线轴、塑料盒、垫纸等辅料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关联董事郑康定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江阴康强现有生产线搬迁的议案》。
近年来,因江阴康强地处江苏,距离公司本部较远,管理效率相对较低,运营成本特别是融资成本较公司本部高出较多。2019年度江阴康强净利润同比2018年下降幅度超过20%。为集中生产管理,整合公司优质资源,综合考虑融资环境、政府扶持等因素,公司拟将江阴康强现有生产线分步分批由江阴搬迁至宁波本部,并尽量将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控制到最小, 不会对公司整体的生产经营和公司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搬迁工作预计将在2020年9月底前完成。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四)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主要产品生产所需主要材料为黄金、铜、银、锌等金属原材料,为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公司拟对公司主要产品生产所需的黄金、铜、银、锌等原辅材料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规模依据公司的实际采购数量确定,套期保值投入保证金为不超过2000(含)万元人民币。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五)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六)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提议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0年5月26日13:30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1号会议厅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年5月26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1)截至 2020年5 月19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上述第4、6、7、8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 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线、登记时间:本次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为 2020 年5月 20 日(上午 9:30一11:30,下午 14:00-17:00)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以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20年5月26日召开的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本人(本公司)无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0日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20日在公司1号会议厅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为3人,监事会主席周国华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一)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审计人员勤勉尽职,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
(六)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九)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康强电子与宁波司麦司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康强电子与宁波司麦司之间的购销业务系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交易双方遵循了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能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各项经营风险,《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强电子”或“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另行协商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
历史沿革: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经过近30年的发展,先后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南京、苏州、无锡、宁波、济南、广州、长春等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市设立了分支机构,同时也在中国香港与美国洛杉矶设立国际服务网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分支机构在人力资源管理、合伙人考核晋升及分配机制、业务项目管理、执业技术标准和质量控制、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信息化管理与作业系统等各方面实行高度一体化管理模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拥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央企年报审计业务,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司法鉴定业务等多种重要的执业资格与服务能力,能为国内外各行业客户提供财务审计及咨询、内控审计及咨询、IT审计及咨询、国际业务等全方面的专业服务,尤其在IPO及上市公司审计、国有大型企业年报审计、金融机构年报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等专业服务领域具有较强的实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及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2003年加入全球排名前十三的国际会计网络,在全球拥有125个国家网络服务资源,能够更好服务中国企业走向国际。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已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汇首席合伙人余强,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从业人员1,389人,合伙人数量6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577人,近一年增加了64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注册会计师人数403人。
中汇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60,5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1,92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8,431万元,净资产金额8,746万元。2018年共承办62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主要行业涵盖金融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资产均值约53.41亿元,年报收费总额共计6,816万元。中汇具备康强电子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从业经历:自2004年10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和IPO企业的审计工作,具备丰富的资本市场审计经验。
从业经历:自1998年7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曾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
从业经历:自2012年9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具备7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负责过的主要项目包括: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2017-2019年)中汇累计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无刑事处罚或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合伙人汤洋及拟签字会计师孙琼,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收费是其各级别工作人员在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2019年度其为公司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为65万元,含2019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公司各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我们在事前认可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聘请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订的2019年度年报审计策略及具体审计计划符合审计规程,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规程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3、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 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 方式。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3月20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考虑到下属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2020年度公司拟为以下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拟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含)。担保期限为二年。
2、拟继续为全资子公司宁波康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担保期限为二年。
公司将对上述担保收取担保费,在担保额度内,每笔银行借款的担保费计算标准为:借款期限在2年(含)以内的,按照担保额度的1%一次性收取担保费; 借款期限在2年(不含)以上的,按照担保额度的1.5%一次性收取担保费。担保期间内不收取费用。
1、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8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江阴市经济开发区东定路3号,主要经营各种引线框架及半导体元器件、半导体元器件键合金丝和蒸发用金丝的制造、销售。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江阴康强总资产45,647.26万元,净资产27,041.65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36,244.15 万元,净利润2,679.01万元。
2、宁波康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金源路988号(鄞州创业投资中心),经营范围:微电子技术的研发、合金铜丝、半导体元器件、金属制品及电子丝材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康强微电子总资产10,547.15万元,净资产 9,608.29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23,439.76万元,全年实现净利润1,415.30万元。
2、担保金额:为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为宁波康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余额不超过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担保提供。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宁波康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公司《重大财务和投资决策制度》的规定。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同意本公司为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宁波康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截止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公司《重大财务和投资决策制度》的规定,公司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公司基于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决策,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为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事项。
本次担保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1,497.04万元,全部为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24.08%,无逾期担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康强电子与宁波司麦司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公司股东宁波司麦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司麦司”)之间存在部分必要的关联交易,为了规范关联交易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与本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本公司与宁波司麦司签订了《产品采购协议》。预计2020年度本公司与宁波司麦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宁波司麦司成立于1994年6月10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启明路818号23幢154号。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研发、灯具的制造;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及元件、电工器材、通信器材、办公自动化设备、电子玩具、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的批发、零售。
截至2020年3月2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宁波司麦司持有公司7.56%的股份,公司董事郑康定先生为宁波司麦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宁波司麦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10.1.3条第3项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公司与宁波司麦司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郑康定先生在董事会上回避了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
本公司从宁波司麦司采购采购线圈、线轴、塑料盒、垫纸等辅料,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付款方式采用电汇和承兑汇票。